上海市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上海市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依法规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广告宣传,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广告,不得对0-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品进行广告宣传。严格落实进口商备案和进口销售记录制度,完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监管部门相互通报制度。
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和奶源基地协同发展,倡导企业使用生鲜乳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支持企业在境內外收购和建设奶源基地,降低原料奶成本。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兼并重组。推进连续三年年产量不足1000吨或年销售额不足5000万元、工艺水平和技术装备落后的企业改造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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