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两项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三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一是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三是对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