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华金国际资本(00982-HK)公布,于2020年9月23日,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华金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订立有关出售事项的买卖协议,据此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待售股份,代价为约1.234亿港元。
买方为由香港华发直接全资拥有及由珠海华发间接全资拥有,主要业务活动为投资控股。
目标公司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提供金融服务,包括金融顾问、证券包销及諮询、证券及期货经纪、资产管理、股权研究及财务諮询以及放债。目标公司集团透过目标A及其全资附属公司、目标B及目标C 持有牌照可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其亦持有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债人条例项下之放债人牌照。目标D、目标E、目标F、目标G及目标H(主要为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公司)均为暂无营业公司,无重大业务活动。
由于集团的金融服务业务于过去数年持续表现不佳,加上香港金融市场不明朗,而集团已建立稳健及有利可图的物业管理业务,出售事项可令公司(i) 更明确地将物业管理服务作为业务重点及高效分配资源,(ii)令投资人士及融资人士更清晰了解集团业务及财务状况以及更明确业务重点,在更好地了解集团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管理、策略、风险及回报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定;及(iii)改善集团的财务表现及资本架构。
经考虑上述因素以及待售股份的代价与公司应占目标公司集团未经审核合并资产净值及待售股份于2020年6月30日的市场估值相若,加之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可改善公司的现金储备状况,董事认为出售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紧随完成后,目标公司集团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目标公司集团的财务业绩不会再并入公司的财务报表。集团拟将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于(i)主营业务发展的储备;(ii)一般营运资金;及(iii)偿还集团的未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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