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耀莱集团(00970-HK)公布,于2020年10月5日,公司、CGL、ODAG及ODHAG订立更改及续期协议,以将股东协议续期三年,包括及直至2023年9月30日止,并修订股东协议,表明在股东协议(经续期协议修订后)之条款规限下,股东协议可于初步年期或任何续期届满后按与股东协议者大致相同之条款及条件自动续期三年,除非公司或ODHAG于初步年期或续期年期结束前最少12个月向另一方送达终止通知书。
尽管ODHAG为耀莱雪茄之主要股东,惟由于耀莱雪茄为公司之非重大附属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9(1)条,ODHAG不被视为公司之关连人士。故此,订立续期协议不构成公司之关连交易。
公司、CGL及ODAG于2015年9月30日就成立新公司订立股东协议。股东协议之初步年期为由股东协议订立日期起计五年(初步年期)。根据股东协议,新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在香港以耀莱雪茄控股有限公司(耀莱雪茄)之名称成立。于2017年12月29日,ODAG所持耀莱雪茄之股份已转让予Oettinger DavidoffHolding AG(ODH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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