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01339-HK)公布,于2020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公司董事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罗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罗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依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之决议,董事会欣然宣布罗熹先生获委任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罗熹先生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长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为执行董事并其董事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算,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届满可以重选连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待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罗熹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后,罗熹先生将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各股东发出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和补充通函等文件。
罗熹先生作为公司的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董事袍金,而是依据其在公司的具体管理职位取得相应薪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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