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央行发布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规定基金来源主要为清算保证金利息按比例划入基金,计提比例按照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确定,区间为9.5%至12%,通过实行差別计提比率的方式引导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支付业务;其他来源为参与清算财产分配获得的受偿资金、社会捐赠、基金投资收益与其他合法来源;同时规定基金应专户管理。
规定了三种可以使用基金用于兑付客户备付金的情形,确定了人民银行为基金兑付方案的审批人。明确基金管理人参与制定备付金兑付方案、签订基金使用合同、办理资金划拨、对备付金登记、确认和监督等的责任,以及使用基金兑付备付金后代表基金取得相应支付机构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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