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创业集团(02221-HK)公布,于2020年10月22日,该公司接获由香港高等法院发出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的传讯令状连同申索陈述书,当中,原告人(山林水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寻求以下针对该公司(作为被告人)的命令:(1)657.27万美元(即可换股债券的本金额500万美元及利息157.27万美元的总和),连同利息每日1,667美元;(2)讼费;及(3)法院认为合适的后续或其他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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