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保利协鑫(03800-HK)及协鑫新能源(00451-HK)联合公布,于2020年11月19日交易时段结束后,该等卖方(苏州协鑫新能源、江苏协鑫新能源、南京协鑫新能源、青海协鑫新能源及山东协鑫新能源)、担保方(主席由朱共山及其家族)为受益人的全权信托间接持有的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作为买方的华能一号基金及华能二号基金订立第三批该等购股协议。协鑫新能源附属以代价6.67亿元(人民币.下同),出售多项资产及向买方授出认沽期权。
有关资产包括于宝应鑫源、德令哈协合、德令哈阳光能源、德令哈时代、海南州世能、和田协鑫、高唐协鑫、兰溪金瑞、涟水鑫源、聊城协昌、盐边鑫能及中利腾暉各自的全部股权;于伊犁协鑫的56.51%股权、于鄆城鑫华的51%股权。
该等交易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包括代价、总未清偿结余、所派付于基准日的应付股息及该等目标公司的过渡期已宣派股息),预计为约20.8亿元,协鑫新能源拟将有关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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