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中国商务部网站消息,越南工贸部日前颁布第2994/QD-BCT号决定,就对部分源自中国的铝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进行首次审查(案例代码AR01.AD05)。在AR01.AD05案中接受反倾销税率审查的公司包括:兴发集团公司(包括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JMA集团公司(包括广东JMA铝型材厂(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霸州金沃盛帝铝制品有限公司;福建漳州安泰铝业有限公司;广东伟业铝厂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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