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长城一带一路(00524-HK)公布,于2020年11月20日,公司与买方订立终止契据,据此,双方协定(1)买卖协议将告终止;及(2)由于买方失责,故公司根据买卖协议有权没收买方已付250万元人民币按金。于2020年11月20日,公司与新买方订立新买卖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出售而新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待售权益(目标公司),代价为4750万元人民币。新买方为投资控股公司,由张重远直接拥有。
估计公司将因出售待售权益而变现出售待售权益之未经审核亏损约273.9万港元。经扣除相关开支后,新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5175万港元。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
目标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主要资产为项目公司25%股本权益。项目公司乃为开发中国新疆自治区乌苏特色小镇而成立。然而,项目公司获乌苏市政府告知,由于西气东输管线项目将穿过乌苏特色小镇之原定项目用地,故基于安全考虑,乌苏特色小镇之建设工程已告暂停。公司瞭解项目公司一直就开发乌苏特色小镇之替代用地与乌苏市政府联繫。然而,对于乌苏特色小镇开发工程何时能够继续进行仍然极不明朗。
根据目标公司与长城影视订立之合营协议,目标公司已向项目公司出资50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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