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基金机构董监高及其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具体的思路有三方面,一是构建统一完备的监管制度,补齐制度短板,实现监管全覆盖;二是放松管制,减少不必要的干预,将资格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构建行政监管、自律管理等框架方面实现董监高各司其职;三是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大对违法违规行政监管的力度,实现监管问责无死角无盲区。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