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松景科技(01079-HK)公布,根据买卖协议,里和已向才冕保证及担保常裕集团(i)自完成日期起十二个月期间;(ii)自完成日期第一周年当日起十二个月期间;及(iii)自完成日期第二周年当日起十二个月期间之经审核综合账目所示之经审核综合除税后溢利应分別不低于14,500,000港元、15,500,000港元及16,500,000港元。倘未达成溢利保证,里和及╱或胡仲文先生(即卖方担保人)须向才冕赔偿相关保证期间现金总差额之23.7倍数额,而有关赔偿无论如何不得超过220,800,000港元(即收购事项代价金额)。
诚如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报所披露,常裕集团自完成日期起计十二个月期间(第一期溢利保证期间)之经审核综合除税后溢利已达到第一期溢利保证期间的不少于14,500,000港元的第一期保证溢利。董事会谨此宣布常裕集团自完成日期第一周年当日起十二个月期间(第二期溢利保证期间)之经审核综合账目显示常裕集团第二期溢利保证期间之经审核综合除税后溢利不少于15,500,000港元。因此,董事会欣然宣布第二期保证溢利已获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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