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小米集团-W(01810-HK)公布,于2020年12月1日(交易时段后),发行人Xiaomi Best Time International Limited(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公司与经办人订立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据此,按照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的条款并在其条件规限下,发行人已同意发行债券,公司已同意担保发行人根据条款及条件支付的有关该等债券的所有应付款项,而经办人已同意认购及支付或促使认购人认购及支付本金总额8.55亿美元的债券。
初步换股价(可予调整)将为每股36.74港元,较(i)股份于2020年12月1日(即签署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前的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溢价约40.5%。假设债券按初步换股价每股36.74港元获悉数转换,则债券可转换约1.8亿股股份(或须调整),相当于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0.7%及投票权约0.3%。
发行债券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已扣除傭金及开支)约为8.896亿美元。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其中包括)(a)增加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b)投资以增加主要市场的市场份额;(c)投资战略生态系统;及(d)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另据公布披露,该公司、卖方(公司控股股东之一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及经办人于2020年12月1日(交易时段后)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委聘经办人,而经办人同意担任卖方的代理,促使承配人以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23.70港元购买配售股份。
配售股份相当于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4.1%及投票权约1.5%,及公司经认购事项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4.0%及投票权约1.5%。
配售价为每股23.70港元,较(i)股份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26.15港元溢价约9.4%。公司拟将认购事项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31亿美元主要用于(a)增加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b)投资以增加主要市场的市场份额;(c)投资战略生态系统;及(d)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公司股份于2020年12月2日上午九时零一分起于联交所短暂停止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公司已就公司股份于2020年12月2日下午一时正在联交所恢复买卖向联交所提出申请。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