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林达控股(01041-HK)公布,有关百慕达法院作出的命令,要求在“轻触”方式的基础上(只作重组用途)委任共同临时清盘人。于2020年11月20日,公司根据HCMP 2145/2020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了认可申请,并且香港法院在2020年11月23日已下达命令,承认共同临时清盘人的任命和权力“认可命令”。于2020年12月2日,已将认可命令的密封副本送达公司。
应公司要求,公司股份已由2020年8月3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