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长兴国际(00238-HK)公布,于2020年12月3日,公司收到联交所的函件,当中就公司股份恢复买卖载列除初步复牌指引以外的下列额外指引。
该等指引包括(i)证明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ii)证明对于管理层的诚信及╱或任何对公司管理及运营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人士的诚信并无合理的监管忧虑,从而可能对投资者构成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iii)进行独立內部控制审阅,证明公司已制订充足的內部控制及程序以符合上市规则;及(iv)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被撤回或被驳回,以及任何清盘人的委任(如有)获解除。
联交所进一步表明,若公司的情况有变,其可能会修订或补充复牌指引。公司正在采取适当措施以达成复牌指引,并将在适当时候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告知最新进展。
公司的要求,公司股份已自2020年3月30日上午九时正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进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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