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山东墨龙(00568-HK)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70 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云龙先生、执行董事刘民先生、及原控股股东张恩荣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刘云龙、刘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71 号)及《关于对张恩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72 号)。
公司及公司理解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并按照山东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组织督促相关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资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加强资讯披露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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