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推出打击借壳上市等规则已一年,壳股活动大为收歛,港交所表示会继续密切监察情况。
港交所去年10月修订有关借壳上市及持续上市准则的条文,包括买壳后注入资产期限由2年增至3年,以及收紧反收购行动的定义,以阻止避过新上市规定等,规例实施一年来,壳股活动有所收歛。
根据港交所最新一期监管通讯,被港交所裁定为反收购行动的交易数目,由规例实施前9个月,只有6宗,显着上升至由去年10月初至今年九月底的18宗。
港交所指这18宗交易,除收购规模极大外,大部分收购目标都有別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大部分公司也带有“壳股”特质,包括最近变更控制权及中止原有业务等。
有关交易在被裁定为反收购行动后,大部分都终止,分析指出新规例有效打击壳股活动。
中国通海企业融资行政总裁钟冠聪表示:“过去一年,数据已反映其实是有效,对香港交易所,以致对市场发展,我认为有正面帮助,始终买卖壳股对公司本身股票价值有影响,可能股价比较有波幅,对投资者来说,未必这么清楚,分析这些活动。”
市场担心疫情影响经济活动,关注港交所对长期停牌公司的处理。港交所表示,若公司可证明未符合复牌条件,纯粹是基于业务受疫情直接影响,港交所会考虑延长复牌期限的请求。
(T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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