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拥抱大湾区 走向新世界——2020香港上市公司发展高峰论坛暨第八届港股100强颁奖典礼」在香港盛大举行,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在视频致辞中表示,这些年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正在形成一股新生势力。特别是香港和深圳双城,深圳这些年借着后发优势,已经在经济上形成了过万亿市值的新兴一线城市,同时周边粤港澳大湾区也有很大的带动效应和辐射效应。制度上,香港的示范效应非常明显,所以制度创新依然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功能。
黄震指出,在金融科技发展过程中,香港、澳门,乃至深圳、珠海都应该主动承担起责任,为金融科技规则的建立、制度的运行、创新的服务保障等,找出一条大湾区的特色道路。
黄震认为,在粤港澳地区,制度创新可以在香港、澳门、深圳、珠海这些拥有特区和政策方面的地方先行先试。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通过尝试软法治理,制订一些规范性的制度,但不是立法,而是一些标准或公约,或指引、规则等等。它可以快速制订,也可以快速进行修改,适应变化。软法治理在金融业乃至在全球已经有了非常多成功的范例,比如巴塞尔协议。
第二,柔性监管。监管要长牙齿,刚性监管是行政必须要坚持的底线,触及到行政法律必须要刚性监管,但是涉及到民商事领域可以用行业性协会一些自治性组织来进行柔性监管。另外,行政监管也可以出一些弹性的,能够适应变化的规则来进行柔性监管。
第三,鼓励企业动态合规。因为金融创新监管的规则也不断在出台新的一些指引标准要求,这些企业就应该通过不断加强监管的沟通协作动态适应监管规则的变化,变成自己内部的合规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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