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大唐发电(00991-HK)公布,连成发电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收到《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甘0121民破1号-3)。根据该裁定书所述,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法院”)认为,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清偿协议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法院裁定,认可债务人连城发电公司与全体债权人达成的债务清偿协议方案,并终结债务人连城发电公司破产程序。上述裁定自作出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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