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华能国际电力股份(00902-HK)公布,董事会,于2020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放弃向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的议案》:1、公司参股公司华能(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天津IGCC”)拟增资15亿元人民币,均由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鉴于天津IGCC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放弃向天津IGCC同比例增资。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在天津IGCC中的权益为2.81%。
2、同意公司与华能集团、绿色煤电有限公司、天津市津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书》。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增资协议》是按下列原则签订的:(1)按一般商业条款(即按公平磋商基准或不逊于公司能够获得的来自独立第三者之条款);(2)按公平合理的条款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和(3)属于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
3、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并授权赵克宇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以维护公司的最大利益为原则,对该关联交易公告进行相应修改,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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