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调整首次设立了目录内药品降价谈判。进一步降低价格或费用偏高、基金占用较多的14种独家药品。这些药品单药的年销售金额均超过10亿元。谈判后,这些药品不但成功留在了目录内,均价还降了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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