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洛阳玻璃股份(01108-HK)公布,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与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一,耀华集团同意将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秦皇岛北方玻璃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权转让予公司。同日,公司与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框架协议二,与合作框架协议一合称为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二,凯盛控股同意将其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凯盛晶华玻璃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权转让予公司。合作框架协议涉及开展光伏电池封装项目。
合作框架协议一其中一项为耀华集团同意将北方玻璃的控股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1%、不高于80%(北方玻璃股权),公司同意受让耀华集团转让的北方玻璃股权(北方玻璃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一二其中一项为凯盛控股同意将晶华玻璃的控股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1%(晶华玻璃股权)。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将有效避免潜在的可能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同时,公司如取得本次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相关公司的控股权,将有助于公司优化光伏玻璃业务板块的布局,扩大生产规模,更好地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