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洛阳玻璃股份(01108-HK)公布,于2020年12月30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已批准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发行对象(包括凯盛集团)发行最多164,562,129(含本数)新A股。非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资金拟用于太阳能装备用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
非公开发行A股将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非公开发行A股的定价基准日为非公开发行A股发行期首日。发行价不低于(i)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包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份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份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份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份交易总量)与(ii)非公开发行A股发行前载列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合併财务报表之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拟发行的A股数目为不超过164,562,129股(含本数),相当于(i)于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A股数目的约55.12%及于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30%;及(ii)于非公开发行A股发行完成后,已发行A股数目的约35.53%及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23.08%,各情况下均指经拟发行A股数目扩大后的股份。
作为非公开发行A股的一部份,于2020年12月30日,公司与凯盛集团订立凯盛集团认购协议,据此凯盛集团同意附条件以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项下将予发行的A股股数的不少于13.62%(含本数),认购A股股票数目不超过70,975,646股,且于非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凯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对公司直接及间接的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非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6.81%。凯盛集团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A股股票。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另外,公司的资金实力获得大幅提升后,本公司将在业务布局、财务能力、长期战略等多个方面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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