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為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新能源汽車市場消費,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深圳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幹措施》(深府辦規〔2020〕7號)的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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