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8个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今日起施行;要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內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同时,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
《意见》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和“实名制”等各项管理制度。
《意见》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严肃查处捂盘惜售、价格违法行为、虚假广告、人为製造市场紧张氛围、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坚持房地联动机制,引导企业理性拿地,稳定土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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