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海王英特龙(08329-HK)公布,截至2月18日,偿还条件均已达成,经该公司与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直属母公司)协商,该公司将于2021年2月18日向直属母公司偿还委托借款。
于2007年12月13日,该公司透过与银行订立委托安排自该公司直属母公司取得股东委托借款人民币900万元。直属母公司已向该公司承诺其将不会要求该公司偿还委托借款,除非及直至:偿还委托借款将不会对该公司之业务及╱或该公司于2005年8月29日刊发之招股章程所载该公司之业务目标构成不利影响。
此外,该公司各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偿还委托借款将不会对该公司之业务及╱或实行招股章程所载该公司之业务目标构成不利影响,以及该公司将就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2)所作决定作出公告;及(3)该公司于有关财政年度录得正数现金流量及保留盈利(偿还条件)。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