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联社讯,今日,记者从深圳地区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个贷经理处获悉,春节后三家银行已按照深圳官方发布的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执行贷款发放,而春节前已签合同的不需要按照官方参考价执行。对此,建行深圳分行回应记者:“建议媒体参考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深圳市住建局于2月8日宣布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并发布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