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佰悦集团(08545-HK)公布,根据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第5.56(a)(ii)条,该公司董事不得在任付刊发业绩的日期,以及紧接刊发季度业绩及半年度业绩日期之前30日内期间;又或有关季度或半年度期间结束之日起至业绩刊发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禁售期)买卖该公司的任何证券。董事会为刊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的第三季度业绩而举行的会议定于2021年2月8日举行,与刊发业绩的日期相同。
于2021年2月19日,董事会获公司秘书通知,李伟强先生于2021年1月22日出售6000万股该公司普通股,价格为每股股份0.219港元。李先生已经确认,出售事项乃在场外无意的情况下向独立第三方作出,且并无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61条事先通知指定董事。
紧接出售事项前,李先生于4.85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48.50%。紧随出售事项后,李先生于4.25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42.50%。李先生向该公司承诺,今后将遵守GEM上市规则第五章所规定的准则。
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将不会对集团的管理及营运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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