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拉夏贝尔(06116-HK)公布內容有关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透过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四平路科技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5亿元委托贷款以及涉及委托贷款的诉讼。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收到乌鲁木齐中院转来的关于(2021)新01民初41号案件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原告向乌鲁木齐中院申请将案件的涉案标的变更为人民币2,747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原告与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即新疆通融、上海诺杏、上海乐欧)签订《债务抵消协议》。根据《债务抵消协议》,该公司同意将新疆恒鼎欠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疆通融的人民币188,860,581.28元债务,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即上海乐欧和上海诺杏)欠新疆恒鼎的总债务中的人民币188,860,581.28元进行抵消。上述债务抵消后,该公司、上海乐欧、上海诺杏将继续承担偿还尚未抵消的剩余销售款的义务。因此,原告已根据有关法律向乌鲁木齐中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
鉴于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成本及利息费用等,公司预计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对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由于案件尚处于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阶段,最终影响将以法院审理结果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与新疆恒鼎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该诉讼。同时,公司亦将积极采取必要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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