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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