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新华文轩(00811-HK)公布,该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日收到肖莉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女士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期限已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担任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相关职务,并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任当日生效。
肖女士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任前,肖女士仍需履行其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之相应职责和义务。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非执行董事补选工作。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