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版权局网站9日消息,日前,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提出,坚持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解决卡拉OK领域版权问题。坚持卡拉OK领域“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坚持“先许可后使用”原则。卡拉OK经营者应当按照“先许可后使用”原则,与音集协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后合法使用作品,许可使用合同以音集协官方网站公布的文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相关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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