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金宝通(00320-HK)公布,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接获AltisTechnology(HongKong)Limited、AltisTechnologyLimited及AltisGlobalLimited作为原告(统称为原告)在香港高等法院发出的一份连带申索陈述书的传讯令状。令状的被告为公司及公司三间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子公司(CTNovaLimited、金宝通中国分销(香港)有限公司及ComputimeInternationalLimited,)、公司的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欧阳伯康及公司之主要股东SolarPowerGroupLimited(统称为被告)。
于申索陈述书,原告指称欧阳先生于其就任AltisHK及AltisTechnology之董事期间,违反其受信责任,以及其他被告不诚实协助该违反,或作为从该违反中获得利益的知情收款人。原告亦向被告就泄露机密、促使他人违反雇傭协议、假冒及非法手段串谋提出索赔。
告向被告就(其中包括)赔偿损失、归还损失利润、禁止未来不法行为的禁令及其他费用提出索赔,当中并没有指明损失金额。根据公司目前评估,上述法律程序预计不会对集团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公司已委聘法律顾问,并将会于法庭上积极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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