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5月17日讯,《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条例》特别强调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明确禁止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病史、生物识别信息,不得随意公开个人信息,应用个人社会信用信息应当有明确合理的目的等。此外,《条例》规定市场信用信息采集主体可以依法记录自身、会员、入驻经营者等方面的市场信用信息,采集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明确了限制和禁止采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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