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日報5月17日訊,《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將於6月1日起施行,《條例》特别強調對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明確禁止採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病史、生物識别信息,不得隨意公開個人信息,應用個人社會信用信息應當有明確合理的目的等。此外,《條例》規定市場信用信息採集主體可以依法記錄自身、會員、入駐經營者等方面的市場信用信息,採集時應當履行告知義務,並明確了限制和禁止採集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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