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云南水务(06839.HK)公布,为切合业务发展需要及优化集团财务结构并把握市场有利时机,董事会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通过该公司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注册及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提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须建议于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及批准授权注册及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并授权予董事会及获授权小组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
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发行将由该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外公开发售或私募定向发行。
将予注册及发行的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人民币60亿元,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佈的匯率中间价折算),并且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将予注册及发行的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上限的要求。
将予发行的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1)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包括公司债券、绿色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援证券、资产支援票据、永续中票、可续期公司债、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品种;(2)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以美元、欧元等外币及离岸人民币计值的公司债券、外币票据、商业票据、债券、次级债券或结构性票据。注册及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不与该公司股份及任何其他权益衍生产品挂鈎。
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为一般性债务融资工具通常不超过15年(含15 年,具体以实际发行期限为准)。注册及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支付方式的确定,由董事会或获授权小组与承销机构(如有)磋商及讨论。注册及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集团日常业务运营需要,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调整集团债务结构,项目投资用途及╱或补充集团营运资金。具体用途将由董事会或获授权小组届时根据集团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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