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英皇文化产业(00491.HK)公布,于2021年5月27日,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佳信(作为租户)收到由租赁代理代表业主(时代广场有限公司)接纳之要约函,内容有关集团戏院营运之租赁交易。
于发出要约函时,租户已向租赁代理支付相等于三个月租金、差饷、冷气费、服务费及推广费之金额作为按金。(于开始日期前业主将/或会增加冷气及/或推广及/或服务费用)。倘要约函获接纳后租户随后退出,在不损害业主可能获取之其他任何补救措施或索偿之前提下,按金将被没收。
于签订租赁协议后,据要约函而已支付之按金将作为根据租赁协议应付之按金。要约函属不可撤销。根据要约函之条款及条件并经订约方共同协定,订约方将订立租赁协议。
戏院位于香港铜锣湾时代广场12至14楼所有戏院范围以及部份3楼至11楼,用途为戏院营运及相关业务,期限自开始日期起计八年。
要约函之条款及条件乃按公平原则经磋商后始行订立,而租金乃参照现行市场租金而釐定。董事认为要约函之条款及条件属公平合理,而该交易乃属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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