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00282.HK)公告,指昨日收到国家安全处信函,确认公司控股股东黎智英不得直接或间接行使持有的任何壹传媒股份投票权,除非得到保安局局长授予许可。
公司认为,由于黎智英只是公司股东,而不是董事会成员,所以预期禁止行使投票权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营运及财务表现。
截至本公告日期,根据公司可获得的资料,黎先生拥有或被视为拥有公司1,878,657,165股股份的权益,相当于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1.26%。
公司认为,手持余下约两成八权益的持有人,仍可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所以预期股东大会可如常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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