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省工信廳網站5月31日消息,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和省公安廳日前發佈關於海南省2021年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綜合獎勵申報的通知。獎勵對象為在海南省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並在該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上牌的機動車所有人(個人和非個人用戶)。需要滿足的條件還包括,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並在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記上牌的車輛(含2020年12月購買並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記上牌的車輛)。通知提到,購車價格在10萬元以下的每輛獎勵人民幣6000元,購車價格在10萬元(含)~20萬元(含)的每輛獎勵8000元,購車價格在20萬元以上的每輛獎勵10000元。新能源汽車獎勵總量不超過2.5萬輛,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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