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化和旅游部6月1日消息,该部发布《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允许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取消外商投资比例限制。外国投资者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设立条件和程序与内资一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娱乐场所,中国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娱乐场所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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