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亚洲联合基建控股(00711.HK)公布,于2021年6月16日,香港原讼法庭分別就两宗对该附属公司及公司展开之法律诉讼正式宣布判决。法庭裁决该附属公司之终止有关销售该等物业之建议交易属不合法,及公司不合法地促使该附属公司违反原告与该附属公司于2013年9月签订之备忘录內之条款及条件。法庭因此颁令该附属公司及公司共同赔偿1.6401亿港元加上利息作为原告之损失及原告所产生之法律费用。
该附属公司及公司现正就向香港上诉法庭呈交上诉申请之可能性寻求法律意见。董事局认为根据现时财务表现,集团有足够现金流以维持现有运作,并将继续以公司及整体股东的最佳利益行事。
基于对集团现时最新的财务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集团预期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录得净亏损不少于1.5亿港元,然而集团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则录得股东应占纯利。转盈为亏主要由于就该赔偿于本年度进行约2.5亿港元之一次性拨备所录得。撇除有关拨备之影响,董事局认为公司本年度之综合业绩显示集团的财务表现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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