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阮国恒,于官方网誌“汇思”,发表题为“虚拟银行推陈出新的个人信贷产品”文章,节录如下:
自从首家虚拟银行2020年上半年正式开业,八家虚拟银行过去一年陆续登场,香港正式踏入“新型银行(Neo Bank)”的年代。
虚拟银行推陈出新,产品范围已经由开业初期集中于存款、信用卡消费优惠等,扩展至近日一些设计特別的个人信贷产品。例如:
跟存款挂钩的贷款产品 — 客户只需把获批的个人无抵押贷款存放在银行指定的存款户口,便能享受跟贷款利率一样的存款利率,变相减少客户的整体利息支出,方便客户更灵活调拨手上资金。市场上某些按揭存款挂钩产品也有类似的设计,虚拟银行却率先把这概念应用在个人无抵押贷款上。
跟薪金挂钩的个人贷款产品 — 在客户出粮日的前几天,预先向客户提供现金周转。客户可选择于出粮日以薪金或调拨其他资金还款。但正如一般的贷款产品,若客户未能依时还款的话,欠款便开始计息。
分期付款计划新模式 — 客户透过虚拟信用卡或扣帐卡消费,可以申请此类分期付款计划,一经批核,便无需就每次消费逐一申请。若未能在指定日期前还清卡数,银行会自动把有关款项转为分期贷款,并开始收取利息。提提大家,市场上亦有一些购物付款平台提供类似的“先消费,后(分期)付款”服务,但这些平台不一定受监管,大家使用时务必多加留意他们有否提供适当的客户保障。
金管局要求银行须要就产品设计顾及客户需要;清楚向客户披露产品特征和风险,特別是利率和未能如期偿还款项的后果;以及向客户详细说明有关的合约条款,令消费者在享用有关新银行产品前,能够清楚明白相关细节及是否切合自己的需要。更重要的是,银行为客户提供新产品、新服务及新体验的同时,亦须继续秉持以客为本、公平待客的原则。
我们于去年9月已经向银行发出通告,当个人及中小企客户在银行的数码平台申请无抵押贷款或信用卡产品时,传统和虚拟银行都需要向客户提供“双重提示”:第一步,提醒客户该信贷产品的主要特点、章则及条款;第二步提供所申请的产品详情,例如利率、还款安排等,让客户进一步仔细考虑借款的决定,减低因一时冲动,未有考虑清楚以致过度借贷带来的风险。
金管局要求有关的虚拟银行加强对客户披露,例如清楚说明贷款相连存款户口能够获得较佳存款利率的金额或利率上限;以及当客户未能偿还预支金额时,要提醒他们银行会将有关款项转作贷款并开始计息等。
另外,有一些银行与其他商业机构合作,在该银行开户口、存款或借贷的客户,将获得各种各样的推广优惠,但客户可能需要提供个人资料,或满足某些条件,例如成功推荐亲友开户,才能享用。金管局留意到有关的情况,已经要求银行增加透明度,使客户清楚了解如何能获取有关优惠。
虚拟银行无疑为香港市民带来新的银行服务体验,大家可以多了解、多比较不同银行提供的产品,更重要是多留意产品的条款 ;在使用贷款及银行卡消费时,亦应留意可能涉及的财务费用,会否影响自己的财务状况,小心避免因过度借贷而远后果。有疑问时多作查询,做一个精明和负责任的金融服务消费者。
最后,对于借贷,还是这一句:“借定唔借,还得到先好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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