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开拓药业-B(09939.HK)公布,于2021年7月14日,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苏州开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600196.CN)(02196.CN)之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普克鲁胺治疗新冠在印度和28个非洲国家治疗新冠适应症的商业化达成普克鲁胺项目许可协议书,双方同意相互合作、共同推进普克鲁胺治疗新冠适应症的紧急使用授权(EUA)申请、推广和销售工作。
根据许可协议,复星医药产业将获得普克鲁胺在合作区域的独家註册和商业化销售权益。同时,开拓药业有权收取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首付款及里程碑付款(首付款和开发里程碑付款约人民币1.1亿元及商业化里程碑付款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此外,开拓药业有权按双方约定的基于净销售额的分级收取合作区域內不低于50%的利润总额作为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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