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青岛银行(03866.HK)公布,董事会同意,在该行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同意授权董事会的前提下,由董事会转授权该行董事长、行长或董事会秘书在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后,具体办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事宜,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债券利率为发行固定利率品种,并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该行及主承销商共同确定。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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