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华润电力(00836.HK)公布,于2021年7月20日,该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润电力投资与华润信托订立信托合约,据此,华润电力投资同意将基础资产委托予华润信托,而华润信托同意作为信托合约的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发行资产支持票据。
同日,华润电力投资、华润信托、国泰、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光大、兴业银行及交通银行订立承销协议,据此,国泰(作为主承销商)及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光大、兴业银行及交通银行(各自作为联席承销商)均负责资产支持票据交易的承销、后续资料披露及监督工作。除上述者外,各订约方亦订立各份交易文件以完成资产支持票据交易。
华润电力投资将以与华润信托(作为受托人及信托管理人)成立信托的方式,转让基础资产予信托,以确保能向独立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转让事项)。透过资产支持票据交易自投资者筹集的资金将达本金总额人民币20.05亿元,并将由华润电力投资收取。
由于基础资产为项目公司将回收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故华润电力投资须将自政府收取的任何有关补贴匯款予信托。 根据信托合约,于所有回购条件获达成后,华润电力投资将有权(并非义务)回购余下的基础资产。
华润电力投资须定期向信托支付权利维持费,而该金额将由华润信托(经扣除信托的管理费及相关税项后)于相关付款日向受益人作出分派。各期间的维持费将等于相关应付税项、信托资产所承担的开支、优先资产支持票据的预期回报及次级资产支持票据的期间收益的总和。华润信托须通知华润电力投资有关维持费每笔款项的实际金额。尽管维持费将基于计算之时的情况而定,华润电力投资预期,维持费总额将约为人民币1.5亿元。
基础资产为项目公司将回收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该等应收账款已根据交易文件转让予华润电力投资。基础资产包括1,141笔可再生能源补贴,涉及49间项目公司,遍佈中国14个地区,总金额达人民币20.05亿元。该等补贴的回收期由超过20个月至超过30个月不等。
华润信托(作为信托合约受托人及信托管理人)将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信托资产。于信托生效后,基础资产将成为信托资产,而华润电力投资将不再于基础资产拥有任何权利或权益。华润信托将有权管理基础资产。
华润电力投资将自资产支持票据交易收取所得款项,金额为基础资产的价值。华润电力投资预期将就维持费承担约人民币1.5亿元的开支。维持费为相关应付税项、信托资产承担的费用、优先资产支持票据的预期收益及次级资产支持票据期间收益的总和。根据对基础资产现金回款情况进行的评估,预期维持费将约为人民币1.5亿元。 自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收取的所得款项将用于偿还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及其他用途(如适用)。
资产支持票据交易将加快回收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账款有关的资金,并补充该公司的营运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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