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新东方-S(09901.HK)就“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对业务影响而发出公布,在校外培训服务方面,据报道,中国的部分其他省市已采取类似措施,公司预计其他省市可能采取类似做法。公司遵守该等措施将对其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而言,为遵守北京措施,公司已停止在北京週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当前学校放假期间提供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
从历史上看,该等时间段內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的收入占公司学科类校外培训业务收入的大部分。公司将继续积极寻求北京及其他省市政府当局的指导及配合政府当局的行动,以努力遵守中国中央政府的政策指示及任何相关的实施细则、法规及措施。
北京措施采纳(其中包括)以下规定:不再批准新的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压减;保留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亦将接受审核及重新登记;对于任何不合格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取消其备案登记和ICP许可证。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任何国家法定节假日、週末及寒暑假期间提供学科类校外培训;对工作日提供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时间亦有进一步限制。
禁止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i)开设內容超标超前的课程,(ii)开设任何境外教育课程,(iii)以高薪招揽及聘用学校教师,或(iv)聘请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禁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设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
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价格应遵循政府的指导意见,防止出现过高收费或过度逐利行为。禁止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其证券上市融资或进行其他资本市场活动;上市公司不
得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投资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支付现金或发行证券的方式购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併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或利用可变利益实体控股或参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加强对校外培训广告的监督。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