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中国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表示,证监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安排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內容,一是构建包容精准的上市制度,新增上市公司为在新三板挂牌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试点注册发行注册制,各项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落实中介责任;二是实行灵活多元的融资制度,采取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再融资制度,形成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融资工具,坚持市场化导向定价,对发行价格、规模不做行政干预;三是建立宽严适度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提高北交所公司质量,延续精选层市场特色,在股权制度、股份减持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的制度安排,授权北交所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各项制度的精准性;四是明确公司制的监管安排,北交所实行公司制,建立股东会、监事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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