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联合能源集团(00467.HK)就控股股东东方集团与东方集团股份(600811.CN)于今年6月底公布双方签订谅解备忘录,东方集团拟向东方集团股份转让辉澜70%%或以上股权。后者由东方集团全资拥有,持有公司股本约30.55%。该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公布,东方集团股份(600811.CN)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按该预案修订稿披露,建议可能交易的实施将取决于执行人员对公司已发行股份由于可能交易的实施而可能会产生全面要约的任何义务已授予豁免;在可能交易实施前,联合石油天然气控股有限公司(一家由张宏伟先生全资拥有并直接持有公司约22.01%股权的公司,而张先生为公司主席、执行董事兼最终控股股东)(UPNGHL),联合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张先生全资拥有的公司并直接持有公司约13.88%的股权)(UEHL)和名师集团有限公司(一家由公司执行董事兼张先生的女儿张美英女士全资拥有的公司,持有公司约4.90%的股权)(名师集团)将与HeFuInternationalLimited(辉澜的全资附属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约30.54%的股权)(HeFu)订立一项安排(投票安排),据此,HeFu将有权行使UPNGHL、UEHL和名师集团(视情况而定)持有的公司股份所附的投票权;及投票安排生效(如实施)后,UPNGHL、UEHL及名师集团各自将不再有权行使其在公司股份所附的投票权,以及HeFu可行使的公司投票权预计将从约30.54%增加至71.34%。
公司将适时或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可能交易作出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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