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发布,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2021年第二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3.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別为235.7%、286.8%和307.4%。
会议指出,银保监会深化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改革,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偿付能力充足率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高位运行,风险综合评级结构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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