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将各地报送的试点县(市、区)名单予以公布。根据通知,全国共有676个,全部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试点工作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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