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HK)就推行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机制征询市场意见,市场諮询为期45日至下月31日,涉及SPAC併购交易及交易前的建议、清盘及除牌安排。
港交所建议,SPAC证券仅限专业投资者认购及买卖。另外,港交所建议发起人要符合几项严格规定,包括持有第6类及/或第9类牌照,并持有至少10%发起人股份。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解释,资格规定目的是想吸引有经验的发起人,她认为香港市场有独特性。监管是为了防止有海外企业在港随便找个发起人“挂名”,希望该发起人是实体参与公司发展,认为这些要求可以令发起人更理解监管理念。
陈翊庭又称,不担心SPAC会取代传统公开招股的方式,两者是互补的关系,不同的上市渠道适合不同规模的公司。她举例说,美国去年亦有很多SPAC上市,但未见当地传统公开招股的公司有所减少。相信香港引入SPAC上市制度,可吸引更多来自大中华区、东南亚以至世界各地的公司来港上市。
文:李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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